多次睡眠潛伏期試驗:4 次小睡何時足夠?
研究目的
多次睡眠潛伏期試驗 (MSLT) 是診斷發(fā)作性睡病和特發(fā)性嗜睡的核心。本研究首次評估了 5 次小睡方案對符合多次睡眠潛伏期試驗衍生診斷標準的影響,在針對多次睡眠潛伏期試驗的一般隊列中,沒有選擇偏倚。
方法
回顧性評估 2012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期間在澳大利亞 2 個三級睡眠機構(gòu)進行的所有多次睡眠潛伏期試驗數(shù)據(jù),以確定第五次小睡對平均睡眠潛伏期 (MSL) 和進入快速眼動期睡眠的影響。
結(jié)果
共納入 122 個多次睡眠潛伏期試驗。 4 次小睡后的平均睡眠潛伏期為 8.7 ± 5.1 分鐘,而 5 次小睡后的平均睡眠潛伏期為 9.2 ± 5.2 分鐘(P < .0001)。在 8 個病例中,第五次小睡將平均睡眠潛伏期更改為高于 8 分鐘診斷閾值的值。根據(jù)第五次小睡數(shù)據(jù),沒有出現(xiàn)平均睡眠潛伏期移動到 ≤ 8 分鐘的情況。 9 例患者在第 5 次小睡時出現(xiàn)進入快速眼動期睡眠,2 例改變解釋。
結(jié)論
多次睡眠潛伏期試驗中的第五次小睡與增加的平均睡眠潛伏期相關(guān),盡管這種差異很少有臨床意義。對于處于臨界平均睡眠潛伏期或 1 次睡眠開始快速眼動期的患者,小睡 4 次后,第五次小睡會改變結(jié)果,應(yīng)該進行。然而,在許多情況下,4 次小睡多次睡眠潛伏期試驗協(xié)議就足夠了,可能會在不影響診斷準確性的情況下節(jié)省資源。我們建議采用基于特定標準有條件的 4 小睡或 5 小睡協(xié)議。
(葉妮摘自 J Clin Sleep Med. 2021;17(3):491–497.)